附通知原文 2022福建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时间安排表( 二 )


3.征求志愿阶段录取结束后,生源仍不足的,由招生院校提出降分申请,经批准,公办本科高校可在该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可在该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招生院校专业志愿的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录取 。
4.普通考生总分相同的,成绩排列的顺序依次按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2(包括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无机与分析化学、植物学、人体解剖学与生理学)、公共基础课1(包括大学英语、专业基础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报考类别中的位次 。
(二)原建档立卡考生
1.原建档立卡考生录取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和单独录取 。录取前,按照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成绩划定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 。同分考生按照普通考生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报考类别中的位次 。
2.录取分为常规志愿批和征求志愿批两个批次依次进行 。常规志愿批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未被录取的原建档立卡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和录取工作 。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1.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将单列招生计划,招生院校按照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遇同分且相同志愿的考生一并录取 。
2.录取分为常规志愿批和征求志愿批两个批次依次进行 。常规志愿批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未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和录取工作 。
3.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并优先录取 。
(四)获奖考生
1.获奖考生是指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代表我省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中国职业技能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以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高职(专科)的2022年应届毕业考生(含获奖的原建档立卡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
2.获奖考生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和单独录取 。获奖考生投档排序原则按照获奖层次的高低,依次按照国赛一等奖(金奖,不分获奖项目)、国赛二等奖(银奖)、国赛三等奖(铜奖)、省赛一等奖(金奖)排序;获奖等次相同时,按专升本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获奖考生在其报考类别群体中的位次 。
3.获奖考生按照报名确认的报考类别先进行投档和录取 。录取分为常规志愿批和征求志愿批两个批次依次进行 。常规志愿批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获奖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和录取工作 。
4.获奖考生也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参加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类型和批次录取,一经录取,将不得再参加获奖考生的单独录取 。
四、入学审查
(一)录取的普通考生和原建档立卡考生持招生院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录取高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录取高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不能如期毕业的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
(二)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复查,并于10月份之前完成所有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各招生院校在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时要对其高职(专科)学校毕业资格信息进行认真复核,严禁对未取得高职(专科)学校毕业资格(不含结业、肄业)的新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对于前置学历不符合规定或审查发现考生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不得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籍注册,严禁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坚决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隐患遗留 。
(三)专升本录取的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
【附通知原文 2022福建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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